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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永城职业学院收支预算

发布日期:2018-03-19    点击:

永城职业学院部门2018年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永城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政府批准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永城职业学院。2010年12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成功实现办学体制改革,实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是“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是“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和“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学校。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家入选《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典型案例的高职院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永城职业学院共有事业编制556人;在职人员841人,离退休人员135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和“政、校、企三方联动、产教结合、订单培养”的办学特色,秉承“优势在合作、理念在实用、承诺在就业”的办学理念,持续深化教学改革。

学院以河南能源所属企业为依托,积极开展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研合作,逐步建立“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新机制。

(四)预算管理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内控制度和监督机制,对预算的支出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做到审批手续完备、账目清晰、内容真实、核算正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加强收支管理

按照财经制度要求,实现收支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组织各项收入,确保年度预算的执行。

二、收支预算说明

2018年商丘市永城职业学院收入预算800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16.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38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费1858万元。

2018年商丘市永城职业学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002.3万元,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647.5万元,占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8万元,占1%;商品服务支出223.1万元,占2%;项目支出3047.9万元,占39%,其中,学校发展补助157.5万元;学生贷款风险金5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计划表:2017年“三公”经费计划共计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未安排。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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