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货物工程服务自行采购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豫财购〔2020〕4号、《商丘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货物工程服务自行采购行为的指导意见》商财购〔2020〕5号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商城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5〕1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永城职业学院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