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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2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6    点击:

学院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摸清永城职业学院各项财产的具体情况,查明资产结构及其分布状况,保护公有财产安全完整,做实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财务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做好2012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明电〔2012〕209号)要求,结合永城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拟在年度财务决算之前,对永城职业学院财产物资进行全面财产清查。

一、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 长:曹志安

副组长:杨在林

成 员:王百木 李海深 王立厚 丁 超 朱新光 聂守丰

王天忠 杨安然 各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

财务处、总务处负责财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处室、系部积极参与配合。

二、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以2012年10月31日为资产清查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目的

通过对本单位各项资产的全面清查及核实,检查其账证、账账、账卡、账实是否相符,以便准确掌握各项资产使用情况,确保各项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实现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的有机结合,为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对于长期挂账的大额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各经办人员必须说明原因。

四、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及具体实施情况

1.货币资金清查,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

财务处负责流动资产清查盘点的组织领导,并负责财务处总账与明细账的核对及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的清查核对工作。

2.债权债务清查,主要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等的清查;

总务处负责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工程、维修形成的债权债务的清查,实训中心负责设备采购方面形成的债权债务的清查,图书馆负责图书采购方面形成的债权债务的清查。其他处室、系部负责各部门归口业务形成的债权债务的清查。

3.存货的清查,主要包括各类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的清查;由总务处负责对各类材料、低值易耗品登记造册,其中包括回收的废旧物资,各单位领用后在用材料跟踪落实等。

4.对车辆、土地的清查, 办公室要从车辆名称、规格型号、车牌号、购置时间、车辆产权归属、实际使用单位(列出单位名称)进行清查,总务处负责对学院各类建筑所占用土地面积、土地证号、核实土地是否出租、账实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清查,并在资产清查分析报告中分别列表说明。

5.其他非流动资产清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各类图书、实训设备、实训厂房,校内各类建筑物及构筑物、各种教学设备等的清查;

总务处负责固定资产及校内各类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清查盘点;

实训中心负责实训设备、实训厂房等设备及建筑物的清查盘点;

图书馆负责各类图书的清查盘点;

各处室、系部负责各种教学用具、教学设备等资产的清查盘点;

各职能处室及固定资产管理使用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与财务处进行账目核对工作。

五、清查盘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财务处要在进行财产清查之前,将有关账目登记齐全,结出账目余额,做到账簿记录完整,计算正确,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为财产清查提供正确可靠的账面记录依据。

总务处的保管人员应及时将截止到清查日止的所有经济业务,办好出入库手续,全部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对所保管的各种财产物资,应整理排列整齐,挂上标签,表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以便盘点核对。

各处室、系部要准备好清查盘点用的计量器具和各种表册。

对于固定资产、土地、房屋建筑、实训设备、校内建筑物等的清查以实物据实盘点,统计后与财务处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填写(盘盈、盘亏、毁损登记表),并查明原因,在资产清查分析报告中分别列表说明。

财务处要派人员参与各项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的全过程。

资产清查人员要深入现场,对于不同的资产应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其所有资产逐项清查,不能走过场,确保清查效果。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各有关方面要通力协作,攻坚克难,按期圆满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切实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六、资料报送要求

1.各项资产清查盘点统计明细表(表格从学院财务处网页下载)须由使用单位、使用人签章确认,并妥善保管好资产清查原始记录、函证核对回执等证明材料,以备检查调阅。对清查中发现资产账实不符的,除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外,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并在年终决算之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确保财务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各处室、系部应根据资产账册、资产盘点表、资产统计明细表、资产处置等相关资料及情况,对全部资产的占用状况、使用效果、资产流失或损失的原因等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形成资产清查分析报告。于12月12日前,将资产清查分析报告报财务处。

特此通知。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