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集中审核报销的通知
为方便职工报销费用,规范学院费用报销管理,结合学院相关规定,现对学院费用报销做如下规定:
1.每月15-25日为票据审核及费用报销时间。
2.审核完成的票据分管院领导签字后,其余签字可由财务处收集后统一找领导代签。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并相互转告。
财 务 处
2015年9月18日